跨境进口电商监管过渡期将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今年关于跨境进口电商缓冲期延长的消息,一直都在传播,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公开谈话表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针对此则消息向多位业内人士求证。相关人士告诉雨果网,目前还未看到正式文件下达,但业内对于过渡期确实一直在争取延长。如果消息属实,那么跨境进口电商又可以缓一年,无疑是利好消息。

今年4月份跨境新政的冲击“来势汹汹”,跨境电商从业者、政府相关部门等或多或少都出现了疲于应对的局面。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

此次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实则是为了更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据悉,过渡期实施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对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地方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有关部门同意将过渡期进一步延长的原因。

新政最大的问题就是通关单的问题,这成为了跨境电商的死穴。货物在进入中国向国检申报时,除“检疫”环节,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原产地证、卫生证、销售许可等文件。过渡期延长后,那么跨境进口电商有关监管将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

同时,对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也暂不予执行。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