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峰会最权威的办理攻略之--办临时通行证、入杭安检证

从12日开始,载客汽车办理安检证件后进入杭州限定区域,可加快通过安检口。据解读君了解,安全证件分两类:浙A牌使用《浙A号牌载客汽车临时通行证》,省内非浙A牌使用《入杭安检证》。



浙江公安微博发布了有关办理《入杭安检证》的有关告知事项,解答了具体办理时该注意的各项细则。


1、问:启用入杭安检证的目的?


答:为了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方便入杭车辆和群众快速通过公安检查站,减轻公安检查站的安检压力。


2、问:入杭安检证申办范围?


答:(一)符合车主户籍地、居住地或车辆车籍地在浙江省内(不含杭州市)等三个条件之一,且为蓝色号牌的非营运载客车辆。


(二)符合车主户籍地、居住地或车辆车籍地在杭州市等三个条件之一的小型客车,由杭州市公安局自行组织发证(具体申领办法近日将由杭州市公安局另行发布)。


3、问:入杭安检证办理时间和证件有效期限?


答:入杭安检证的申办时间,从8月12日起各地公安派出所陆续开始受理申办,申办截止9月5日。8月15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正式启用入杭安检证。


4、单位车辆可否申办安检证?


答:可以,单位所在地是在浙江省内。


5、符合条件的话,申办《入杭安检证》周期大概多久?


答:符合条件的话,当场即可领取。


6、个人办理是否必须车主本人,如可代办需注意什么?


答:个人办理,必须要由车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7、问:是到所有杭州市区域都需要办理入杭安检证吗?


答:到杭州主城及萧山、余杭区,含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的上述车辆可以办理。到杭州市其他地区不需要办理此证。


8、问:只有办了入杭安检证的车辆才能进入上述区域吗?


答:不是的,持有入杭安检证可以在相关公安检查站快速验证通过进入杭州市上述区域,没有入杭安检证的车辆在经过公安检查站安检合格后同样可以进入杭州市上述区域。


9、问: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答:①由车主签署的《承诺书》


②《小型客车入杭安检证申请表(个人)》


③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车主、驾驶人及可能同乘人员的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问:单位申请所需材料?


答:①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


②《小型客车入杭安检证申请表(单位)》


③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驾驶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11、问:是否有其他注意事项?


答:有的。一是不管是否持有入杭安检证的车辆,都须遵守峰会期间特定区域机动车限行管理的相关规定。限行具体规定以省公安厅相关通告为准。二是个人、单位需要遵守签署的相关承诺事项,如果违反,要承担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12、问:公安检查站对持入杭安检证的车辆如何检查?


答:公安检查站对持有入杭安检证的车辆进行核验,对人证一致(含同乘人员),以快速放行为主,必要时进行抽查。


如有其他疑问,请详询所辖区公安派出所。



杭州警方发布了《浙A号牌载客汽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细则,据解读君了解,该证在杭州所有公安窗口都可办理。



一、申办范围


需要进出绕城(环城陆路公安检查站)的浙A号牌载客汽车即蓝色号牌的非营运性质的载客汽车和单位上下班使用的班车(不含旅游包车)。


警方提醒:请按需办理,不进出绕城的不需要办理。非浙A号牌的车辆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通行证有效期限


通行证的有效期从申领之日起至9月6日24时,也就是说,在此有效期间,公安检查站对持通行证的载客汽车从有证通道快检快放,对无通行证的载客汽车要实施严格安检。


三、办理流程


单位所在地、车主户籍地、居住地、车辆车籍地这四项只要其中一项符合在杭州市内的,可到相应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窗口办理。机场的车辆由机场公安局负责办理。


个人办理所需资料为:《浙A号牌载客汽车临时通行证申请表》;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车主本人驾驶还需提供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车主签署的《承诺书》。


单位办理所需资料为:《浙A号牌载客汽车临时通行证申请表》;驾驶人身份证明或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


警方提醒:为方便群众,小型客车每辆车的乘客可以多报,因为乘客只要是在申报名单里的人员,检查站就会快检快放,否则就会按照相关规定安检。还有就是企事业单位班车考虑到人员相对固定且人数较多,由单位签订承诺书后,可不报同乘人员。


四、通行证使用管理


通行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损毁,如遇遗失或信息变化,需重新申领;通行证限本车使用,严禁转让,严禁超范围使用,严禁私自增减、涂改证件内容,违者由现场安保人员予以收缴;通行证须遵守限行管理规定;对冒用、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