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先别慌

对于近日发布的2017年第38号公告,网友们反响有点儿强烈呢,小编分析大概是因为公告名字看上去有点儿“吓人”吧~

关于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的公告

公告一出马上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质疑:

这位抓错重点的朋友,怎么还有点儿萌萌的?

“一体化报关”当然有!

而且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们已经是“全国通关一体化”啦!所以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就被取消了。

38号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区域通关一体化”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接下来海关将进入“全通关”时代。

小编OS

公告题目改成《海关总署关于全国通关一体化实施后取消原区域一体化有关暂行措施的公告》就好了。

全通关对比区域通关有哪些优点呢?小编举几个例子你们感受一下:

建立两个中心: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

通过这两个中心的建设,把原来分散在各个关区、各个口岸的海关作业集中到全国这个层面来,包括风险防控和税收征管这些业务。通过集中统一的智能化处置,对广大企业来说,在不同海关面对的将是统一的海关监管政策和要求。因为过去有一些企业反映,在不同的口岸申报,可能遇到的处理结果不太一样。通过这样的集中统一,真正做到了全国海关是一家,全国是一关。

采取了“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通关管理模式

一次申报,原来是手续都要办完,现在先通过申报一些基本信息数据,并进行进出口方面的合法性等方面的甄别。先符合合法性基本要求以后,货物就可以放行了,其他有关手续可以在货物放行以后再来完成。通过这种分步处置,有一些手续移到后面来做,压缩了在口岸环节的通关时间。

改革税收征管方式

过去企业把相关数据信息报给海关,海关审核,然后计算税款,然后税款按照程序上交国库。现在改变这种方式,主要由企业自主申报,自主缴税,海关是抽查审核。海关抽查审核的重点放在后续的审查和处理上,这样就可以做到压缩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节省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

最后再来看看38号公告还说了什么

(划重点!)

01.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

海关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02.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

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广东省内各直属海关

03.进出境运输方式为水运、空运、铁路、公路且境内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的进出口转关货物,在应用安全智能锁、卡口前端设备、卫星定位装置等物联网设备以及卡口控制与联网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可实行公路转关作业无纸化。

04.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8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