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十一)
第九十一章 货物属性代码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0位。
二、录入要求
根据进出口货物的HS编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按照海关规定的《货物属性代码表》,在本栏下拉菜单中勾选货物属性的对应代码。有多种属性的要同时选择。
提醒注意:
(一)入境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必须在入境民用商品认证(11目录内、12目录外、13无需办理3C认证)中勾选对应项;
(二)食品、化妆品是否预包装、是否首次进口,必须在食品及化妆品(14预包装、15非预包装、18首次进口)中勾选对应项;
(三)凡符合原质检总局2004年第62号令规定含转基因成分须申报的,必须在转基因(16转基因产品、17非转基因产品)中勾选对应项;
(四)“成套设备”“旧机电”产品,必须在货物属性(18首次进出口、19正常、20废品、21旧品、22成套设备)中勾选对应项;
(五)特殊物品、化学试剂,必须在特殊物品(25-28ABCD级特殊物品、29V/W非特殊物品)中勾选对应项;
(六)木材(含原木)板材是否带皮,必须在是否带皮木材(23带皮木材/板材、24不带皮木材/板材)中勾选对应项。
三、编码规则
参数表:《货物属性代码表》(附表26)。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货物属性”,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九十二章 用途代码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进境货物的使用范围或目的,按照海关规定的《货物用途代码表》在本栏下拉菜单中填报。例如:进口货物为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HS2934999001)时,用于工业时,应在本栏选择“工业用途”;用于食品添加剂时,应在本栏选择“食品添加剂”。
三、编码规则
参数表:《货物用途代码表》(附表27)。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用途”,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九十三章 所需单证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目。
该项目数据类型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500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企业申请出具检验检疫证单时,应根据相关要求,在“所需单证”项下的“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中,勾选申请出具的检验检疫证单类型。
提醒注意:申请多个的可多选。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所需单证”,录入要求无变化。
第九十四章 检验检疫货物规格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000位。
二、录入要求
在“检验检疫货物规格”项下,填报“成分/原料/组分”、“产品有效期”、“产品保质期”、“境外生产企业”、“货物规格”、“货物型号”、“货物品牌”、“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等栏目。
提醒注意:
(一)品牌以合同或装箱单为准,需要录入中英文品牌的,录入方式为“中文品牌/英文品牌”。
(二)境外生产企业名称默认为境外发货人。
(三)特殊物品、化妆品、其他检疫物等所含的关注成分或者其他检疫物的具体成分、食品农产品的原料等,在“成分/原料/组分”栏填报。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货物规格”。
(二)其它
无。
第九十五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40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中填报对应的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编号。
提醒注意:同一商品有多个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号码时,须全部录入。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九十六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2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中填报被核销文件中对应货物的序号。
提醒注意:特殊物品审批单支持导入。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源自原报检申报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九十七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0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中,填报被核销文件中对应货物的本次实际进出口数(重)量。
提醒注意:特殊物品审批单支持导入。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源自原报检申报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九十八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5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中填报对应的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类别。
提醒注意:同一商品涉及多个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类别的,须全部录入相应的证件类别。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九十九章 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100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中填报对应的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名称。
提醒注意:同一商品有多个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名称时,须全部录入。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一百章 集装箱拼箱标识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1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装运集装箱为拼箱时,在本栏下拉菜单中选择“是”或“否”。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集装箱拼箱标识”,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一〇一章 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55位。
二、录入要求
当使用集装箱装载货物时,需填报集装箱体信息,包括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集装箱货重。
其中,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信息填报单个集装箱对应的商品项号,半角逗号分隔。例如:“APJU4116601”箱号的集装箱中装载了项号为1、3和5的商品时,应在“商品项号关系”录入“1,3,5”。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二)其它
无。
第一〇二章 集装箱货重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数字型,最多支持录入19位,19位中小数点后最多录入5位。
二、录入要求
当使用集装箱装载货物时,需填报集装箱体信息,包括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集装箱货重。
其中,集装箱货重录入集装箱箱体自重(千克)+装载货物重量(千克)。例如:集装箱重量和箱内装载的200箱商品重量合计为15555千克时,在本栏录入“15555千克”。
提醒注意:本栏只能填报以“千克”为单位的重量数字,其它计量单位应该转换为“千克”后填报。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二)其它
无。
第一〇三章 关联号码及理由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2位数字。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联报关单时,在本栏中填报相关关联报关单号码,并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关联报关单的关联理由。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关联报检号、关联理由”,现改名为“关联号码及理由”,录入要求无变化。
(无)其它
无。
第一〇四章 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4000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所需单证”项下“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时,在确认境内收发货人名称(外文)、境外收发货人名称(中文)、境外收发货人地址、卸毕日期和商品英文名称后,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勾选申请单证类型,确认申请单证正本数和申请单证副本数后保存数据。
提醒注意:系统会根据报关单已填制的信息,自动返填境内收发货人名称(外文)、境外收发货人名称(中文)、境外收发货人地址、卸毕日期和商品英文名称等字段信息。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所需单证”,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一〇五章 VIN信息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申报进口已获3C认证的机动车辆时,填报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包括:VIN序号、车辆识别代码(VIN)、单价、底盘(车架号)、发动机号或电机号、发票所列数量、品名(英文名称)、品名(中文名称)、提运单日期、型号(英文)、质量保质期等11项内容。
提醒注意:
(一)车辆识别代码(VIN)一般与机动车的底盘(车架号)相同。
(二)支持导入VIN码信息导入。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产品资质”项下的“VIN信息”,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