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部委联合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新闻发布会

11月1日上午10时,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共同主办《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

背景

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19类共49项守信激励措施,向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释放了大量改革政策红利。这既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海关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构建新型海关监管体制迈出的关键步伐。

以下是现场实录:(第二阶段现场实录见第二条推送)

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

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这是国家首批守信联合激励试点项目之一,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新的阶段。在此,我谨代表海关总署党组和于广洲署长,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关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海关加快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做好守信联合激励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加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诚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作为国家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将从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强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升外贸领域社会诚信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全社会弘扬诚信文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做出了相关部署,国务院专门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公正执法,运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手段,促进外贸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进出口环境,不断提升外贸领域社会诚信水平。

(二)加强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是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有力抓手,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外贸领域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进出口管理的国际声誉和参与全球贸易竞争的能力。通过实施海关进出口信用管理,对高信用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对失信企业给予惩戒威慑,将有力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诚信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中国海关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相融合,通过实施国际海关间的AEO互认合作,使中国企业在互认国家享受到通关便利,有利于更多优质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促进我国外贸回稳向好发展。


(三)加强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是海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海关把好国门做好服务。海关担负着守护国家经济大门,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外贸迅猛发展,海关自身也面临着业务量快速增长与监管资源相对短缺等突出矛盾。加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突出“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可以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做到在“管得住”的基础上“通得快”;可以发挥信用的核心引领作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将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到对失信企业的监管上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可以有效防范执法、管理和廉政风险,推进监管制度与国际接轨,提升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海关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一带一路”、支持企业“走出去”等国家战略部署,大力开展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全面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注重顶层设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2014年以来,海关总署以部门规章、公告等形式先后出台了《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制度标准;上线运行了“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了“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社会效应逐步显现。

(二)坚持公正评信,高质量实施信用培育和信用认证。海关总署将公正评信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确保信用评定依据客观、科学;精心打造一支近千人的专业化海关认证队伍,严格实施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认真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实地认证及规范改进作业,确保信用认定的质量和效果;加强信息收集和日常监控,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确保信用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客观反映企业真实的诚信状况和守法水平。本次纳入联合激励范围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就是海关广泛收集企业内外部信用信息,并深入实施实地认证后,最终认定的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目前,海关有高级认证企业3500余家,数量虽不足有进出口业务企业的1%,但进出口量和纳税额都占到了全部进出口的三分之一。

(三)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让守信企业尽享便利,让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海关对不同信用的企业实施不同的通关措施。以货物查验为例,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进口货物查验率约为0.8%,比一般信用企业低90%,大幅减少了企业物流和通关成本,而对失信企业则实施高比例查验。再比如,海关对高级认证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信用担保,免设保证金台账,减少了企业资金占压,而失信加工贸易企业则必须缴纳100%的税款保证金。此外,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还有简化单证审核、优先通关、配备企业协调员等多项便利措施,而对失信企业,则会时时处处严密监管。


(四)加强国际合作,助推进出口企业实现“关通天下”。海关积极开展国际海关AEO互认合作,截至2016年10月,中国海关已同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等31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实现了AEO国际互认,出口贸易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40%。中国高级认证企业的出口货物在享受中国海关通关便利的同时,还享受到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给予的优惠措施。此外,中国海关还在大力推进与美国、日本、新西兰、以色列等主要贸易国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的AEO互认,使企业享受更多的通关便利。

三、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社会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以本次实施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守信联合激励为标志,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海关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一)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海关监管体制。我们要切实发挥信用引领作用,真正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集约高效、协调统一的通关一体化管理格局,让信用的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到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具体实践,在管理理念、制度安排、工作机制以及流程再造中,都实施以信用为核心的公正监管、综合监管、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要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切实转变海关行政职能,推进国家“放管服”改革,实现源头治理,助推我国从外贸大国迈向外贸强国。

(二)深入推进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我们要制定管理措施清单,建立富有海关特色的协同监管机制。继续完善现行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针对此次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以及即将实施的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海关要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全力支持并认真落实好各兄弟部门在相关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提升跨部门监管合作的实效。

(三)扎实开展企业诚信宣传和信用培育。我们要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信用管理政策和便利措施的宣传,让广大进出口企业知晓诚信给企业带来的益处;要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强化对企业的事前辅导,引导更多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要完善海关企业协调员管理制度,推广应用“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构建海关与企业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更好地服务和便利企业。


(四)全力打造AEO国际海关互认合作升级版。我们要围绕国家总体战略布局,依托国际海关合作平台,为外贸减负增效持续发力;要积极参与AEO互认规则制定,推介中国海关经验和标准,不断扩大中国海关在国际合作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维护好国家核心利益;要加快AEO互认合作步伐,力争2020年前,实现AEO互认的国家和地区占我出口额80%以上。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构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期望继续得到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广大进出口企业的积极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努力开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信用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连维良

尊敬的鲁培军副署长、子强行长助理,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新闻发布会,这是国家有关部门联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行动,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推动签署的第三个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活动共40个部门参与,49项激励措施,是目前联合激励措施最多的合作备忘录。

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进出口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工作的重大探索,对维护国家进出口管理秩序,提升企业参与全球贸易竞争力,降低对外交易成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合作备忘录的顺利签署,是海关总署认真组织、大力推动的结果,是40个部门共同努力、全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发改委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感谢!刚才鲁培军副署长讲了非常系统和全面的意见,我完全赞成,借此机会介绍一些情况供大家参考。


第一,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环境日益浓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大格局正在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他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上要求,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李克强总理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次作出部署要求,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是今年的国发33号文件,这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最高的纲领性文件。“十三五”规划用一章的篇幅要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各界热切期盼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成为高频热门词汇。每年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就信用建设提出建议、提案,大声疾呼,建言献策,呼吁在重点领域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中央和地方有关媒体开设诚信专栏专刊,举办信用网站,发布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典型案例,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对会员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信用评价、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以市场化的方式采集、加工信用信息,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成为参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力量。可以说全社会重视信用体系建设,重视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氛围日益浓厚。


第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支撑体系日趋完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协调作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加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若干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全面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创造条件,提供支撑。

一是建立了统一信用代码制度,每个自然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唯一的身份标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有法人、企业和社会组织都一定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原有企业也在进行转换。今年年底之前可以实现存量信用代码转换到位,也就是说到今年年底,我们争取实现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像自然人一样,都有一个统一的“身份证号”。


二是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为信用信息共享的总枢纽,推动解决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孤岛问题。目前平台已连通37个部门和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6.4亿条。

三是开通信用中国网站,成为向社会展示信用建设成效的总窗口,目前信用中国网站日访问量已超过50万人次,本周一全天访问量是57万人次。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关心信用建设。信用中国网站也是一个政府相关部门与社会共享信息的一个窗口。

四是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大力推动政府与社会征信服务机构合作,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和行业信用监管。


五是以城市为载体,推动信用建设试点示范。目前组织全国43个城市开展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试点。支持这些城市在红黑名单制度,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方面积极探索。


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效果日益显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改委与中国人民银行一起先后会同四十多个部门,已经联合签署了八个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三个领域联合激励备忘录,加起来现在已经有十一个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对八个联合惩戒备忘录不完全统计,已经实施的联合惩戒,对于那些上了黑名单的失信主体,累计限制乘坐飞机490.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铁165万人次,累计限制66954人次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是有将近七万人不能担任企业高管。仅工商银行一家累计限制贷款2882人次,限制办理信用卡21万人次,芝麻信用累计惩戒51.1万人次高消费。有关部门限制申报政府性投资数百亿元,对违法失信主体形成了强大震慑,超过40万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对单独任何一个部门,无论是激励和惩戒,手段都是非常有限的。几十个部门联合起来,激励和惩戒的手段就大大增加,作用也就大大增强。所以真正能够实现在一处失信,要让他在其他各个方面都付出代价,这样一来失信成本提高了,他就不敢失信,不愿失信。可以说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推动信用建设的核心制度。

今天我们签署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联合激励备忘录是第三个联合激励备忘录,与优秀青年志愿者、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备忘录一起共同构成以正面褒扬为主的联合激励机制,使联合激励机制逐步上升到制度化建设的新高度。

此外,对激励对象,税务总局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发税易贷产品,为诚信纳税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通过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守信者一路畅通新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现在我们除了已经出台的十一个合作备忘录以外,还有十一个备忘录正在推进、正在酝酿,正在会签。既有联合惩戒,也有联合激励,争取早日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广覆盖。我们也非常欢迎媒体朋友们为我们出题目,我们做文章。你们认为在哪些领域失信严重,我们就要研究在哪些领域制定失信联合惩戒的措施和办法。哪些领域的守信者应该受到褒扬,应该受到激励,我们就在哪些领域制定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和办法。这样让守信受益,失信受限,尽快覆盖社会各方面。 

第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需要全社会配合联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核心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激励、惩戒机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这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或者是市场力量、社会力量都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


目前,已经有超过百家企业化的征信机构在人民银行备案,还有八家个人征信机构经批准开展营业准备工作。这是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力量。 

发改委与部分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委托征信机构参与煤炭、电力、粮食、盐业、运输物流、企业债券和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共同确定各个领域的红黑名单。通过行业自律,实施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


此外,我们还会同社会力量,结合“双十一”、“3.15”、春运等社会非常关注的重要节日,重要活动,引导有关征信机构开展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

今年“双十一”,我们有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开展反炒信、反刷单的联合行动。我们会同中央各级机关的相关部门和八家重点电商平台联合开展这项工作。现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广大消费者越来越习惯于网上购物,但是网上购物有越来越多我们看不到的环节,这些环节必须以信用建设为保障,只有所有的电子消费过程当中的各个环节,从供应商、物流商到经营者都诚实守信,消费者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但是现在一些刷信的行为、炒信的行为、刷单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实际上是用失信手段向消费者骗取信用,所以说对这种状况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年我们在政府部门、广大电商平台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之间形成广泛共识,大家都支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治理炒信和刷单行为。今年“双十一”,将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希望得到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


第五,努力让激励对象越来越多,惩戒对象越来越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求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方法,是措施,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标。我们追求的目标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自觉守信的良好氛围。


所以,我们通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最终结果是让联合激励对象越来越多,让联合惩戒的对象越来越少,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同样重要,但是守信激励更积极、更管用、更有效和更具良性作用,更少负面影响,从而更可持续。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备忘录充分体现这一点,备忘录签署后要发挥作用,体现效果,重点要促进各项激励措施落地。我们要继续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全力支持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使备忘录明确的四十九项激励措施都能够起到激励高级认证企业的作用。我们对失信者也要惩戒,刚才我们与鲁署长也在沟通,我们对海关进出口领域的重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也在抓紧制定,争取尽早出台,这样就形成一个既有守信激励又有失信惩戒的完整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下一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成员单位,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完成好历史赋予的使命。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与社会各方面一道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生效,在全社会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

尊敬的鲁培军副署长、连维良副主任,各位参会朋友,各位媒体记者,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刚才鲁副署长介绍了海关推进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情况,连副主任介绍了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合作,共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几点情况。

下面我结合人民银行的工作,简单谈三点意见:

第一,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部门间合作机制。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联合激励备忘录,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在办理项目时优先考虑,提供便利。让众多企业看到好处,进一步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人民银行作为社会征信市场领域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中,我们依法向其他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人民银行在履职中产生的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向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报备,为其他部门提供有关信息,为行政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只有推动部门合作,才能构建形成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合力。


第二,进一步发挥社会征信作用,构建市场化的激励与惩戒机制。征信就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约束市场经济主体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设金融信用数据库,建立一套有效的金融信用体系记录,企业和个人以往在各家金融机构的经历情况都在信用报告中。放贷企业可以从信用报告中了解到有关情况,对不同情况的个人或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信贷服务。如果借款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就会影响他在全国金融机构的借款,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良好的守信者,金融机构将为其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

目前数据库已经收录了近9亿个人,2667万企业金融信用信息。这个数据库的核心是银行的信贷信息,除此之外还包括保险、信托、外汇等信息,以及环保等部门信息。网络覆盖全国,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数据库信息内容,我们期待尽快与海关总署合作,纳入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相关信息,同时我们也会为海关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三,健全联合诚信,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实现两方面的合作。既要加快行政执法信息的归集、公开与共享,为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提供信息基础服务。同时,也要规范发展征信市场,发挥社会征信的作用,为社会经济交易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市场化的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诚信。


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下,在各部门通力合作下,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成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