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耗申报不实造成违规海关要处罚等问题之12360解答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6年09月04日

12360一周热点问题:

1.因单耗申报不实造成违规海关要对我司进行处罚,请问海关如何计算违法货物?

2.从保税区内进口重点旧机电设备要不要办进口许可证?

3.海关失信企业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吗?保税区内企业转让货物需要向海关备案吗?

1、 我司在海关稽查的时候被认定为单耗申报不实,需对我司进行处罚,想问一下海关将如何计算违法货物?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第十四条 没有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耗的,违法货物为申报单耗与实际单耗的差额与制成品数量的乘积所对应的货物,其计算公式为:违法货物=制成品数量×(申报单位耗料量-实际单位耗料量)

2、 我司想从保税区进口一台旧设备,该设备是三年前从国外进口到保税区的。报关员查了一下该设备属于重点旧机电产品,请问出保税区时要不要向海关提交许可证?
 


  您好!根据《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重点旧机电产品,再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境内)区外的重点旧机电产品,适用本办法。即需要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

3、 海关失信企业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吗?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发生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海关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因此,满足该条件的企业不需向海关申请,自动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

4、 我司在保税区内从事手机维修业务,也会有加工业务,现在需要向区内另一企业购买一批屏幕,请问这项业务需要向海关备案吗?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65号《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第十六条 保税区的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 双方当事人应当就转让、转移事项向海关备案。

资讯来自: 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