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加强跨境电商风险监测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伴随跨境电商的兴起
跨境商品的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
(图片来源网络)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针对跨境电商产品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表示,跨境电商的监管首先要看属性,目前是将其作为个人自用物品进行监管,主要是实施检疫,重点看有无疫情疫病、有害生物传入风险;产品质量由购买的个人负责。
至于跨境电商未来是否会纳入货物管理等,支树平称“还在研究中”。但他强调,从没有放松对跨境电商的监管,会着重加强风险监测。
质检总局:
去年跨境进口产品不合格率4.6%
支树平强调:“绝不能让假冒伪劣在网络上大行其道。”
目前对跨境电商的监管仍在过渡期,质检总局工作主要放在风险监测上,并实时发布警告给消费者提示,“去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化妆品监测的不合格率为4.6%”。同时他表示,过渡期结束后如何监管仍在调研,如果纳入货物管理,质检总局就要从准入到注册、许可等进行全链条监管。
为跨境电商商品消费者保驾护航
立法保护网购消费者权益
2016年底,《电商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首次明确了电子商务主体,并在多个章节和条款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如对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作了专门规定,提出“先行赔付”“保证金”等条款,要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电商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等。
部门加强监管
1.加强进出口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七部委联合发文,将加快建设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探索推进食品等重要产品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等领域的进出口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解决制假、售假问题。
2.建立起全过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检总局已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第一,进口前的源头监管;第二,严格进口时检验检疫;第三,严格进口后监管。对进出口食品可以做到“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
3.健全跨境电商平台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要求在提高12315专用电话畅通率的基础上,强化12315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受理渠道建设,积极推进12315进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主体工作。这或许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不管在哪个电商平台上购物,只要点一点鼠标即可轻松接入12315进行消费投诉。
4.建立专门监测机构:去年10月,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在杭州正式上线,采用风险监测手段,探索完善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的新模式。
(图片来源网络)
企业参与,多元监管
网易考拉海购与国家监测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常态化的跨境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作机制,共同商议制定跨境商品自检自控计划,并建立数据分享机制,及时发现、预警、防范质量风险。除考拉外,天猫国际、唯品会、贝贝网等跨境电商平台也纷纷与有关的入境检疫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