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资讯 / 正文
申报个人邮商品答疑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6年09月26日
成套未组装件分批进口可以按成品税号归类吗?没有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单耗会有什么样的行政处罚?《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是由海关制定的吗?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交保放行吗?
1、 我司有一批家用电器的成套未组装件因故分批进口,前后两批散件可以组成成品,请问进口时是否可以按成品税号归类?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第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因此,申报时不是成品或成套散件的,应按申报时的状态归类,不能按成品归类。
2、 我司在海关稽查的时候被认定为没有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稽查人员说会对我司处以行政处罚,请问一下海关会如何处罚?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 我经常从国外邮购个人物品,海关征税的时候是根据《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来征收的,请问这个《税率表》是海关自行制定的吗?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发布的。
4、 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近期进口的一票货物因海关对申报价格有疑义一直被扣在海关,现在国内交货期就快到了,请问我司可以申请交保放行吗?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
资讯来自: 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