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发布“26条”助力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
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28日浙江检验检疫局又出台26条支持举措,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
浙江检验检疫局在舟山召开支持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措施发布会,发布了浙江检验检疫局为支持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量身定制”的26条支持举措。
为全面落实这26条举措,发布会上,浙江检验检疫局与舟山市政府宣布建立共同推进自贸区建设发展的合作机制,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舟山市,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由舟山离岛片区78.98平方公里、舟山岛北部片区15.62平方公里、舟山岛南部片区25.35平方公里三个片区组成。
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定位为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
快来看看具体的“26条支持举措”~
“26条支持举措”
科学实施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
确保自贸区“一线”最大限度放开,“二线”实现管得住,放得快。
完善检验检疫查验监管模式
实行入区货物预检验制度,入区一次检验检疫、出区分批核销。对相关产品实施集中检验检疫查验。推行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
进一步扩大分类监管范围
探索自贸区内检验检疫分类监管新模式,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产品特点,实行基于合格评定的多种查验放行模式。
推进第三方结果采信制度
对自贸区内部分法定检验的进出口货物,推动实施第三方检验认证结果采信。
加快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再造
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密切区内、区外监管协作,最大限度减少中间操作环节。
推进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
深化申报制度改革,实施无纸化报检和无纸化放行。全面实施出口直放,扩大进口直通,实现区域通报、通检、通放。
改革原产地签证管理
对出境保税物流仓储货物原产地签证,采取“凭证换发、分批核签”的签证模式。简化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手续,推进签证“一体化”,便利企业备案、申领原产地证书。
简化中转货物检验检疫手续
对自贸区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中转食品实施备案管理,免予实施检验,免予提供证书,免予注册备案前置准入要求。
积极支持“单一窗口”建设
支持地方政府电子口岸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立与自贸区公共信息平台的网络互联机制。
加大信用等级差别化通关管理力度
培育检验检疫高等级信用企业,并给予监管通关优惠便利举措。
积极推进智慧检验检疫建设
推动自贸区检验检疫智能执法系统建设,探索自贸区电子化管理,加快货物在监管安全基础上实现区内自由流动和跨区流转。
深入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支持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支持以保税燃油供应服务为突破口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对开展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的出入境国际航行船舶,实施“事前报备、风险评估、联防联控、闭环管理”的监管模式,探索“申报无疫放行”模式,最大程度便利船舶通关放行。
支持外轮供应服务中心建设,在确保安全卫生前提下允许一船多供、一船多能。简化外供食品、饮用水的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办理。
支持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建设
对保税入境的油品,在入区实施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监管的基础上,简化进境保税油数重量鉴定、品质检验监管。
在数重量检验方面根据货物流转方式不同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入区复出境的仅作备案要求,对于出区转进口的采取预检验加第三方采信的便利措施。
支持国际矿石中转基地建设
对不同保税流转模式的进口金属矿产品实施差别化检验监管措施,入区时实行检疫、放射性检验和固废属性查验,入区后转进口的简化品质检验、数重量鉴定等项目查验,采信第三方数重量鉴定结果。
支持舟山航空产业园发展
支持以波音飞机完工和交付中心为核心的舟山航空产业园发展。推动舟山普陀山机场航空口岸实现对外开放。便捷航空器及乘客申报查验监管,对低风险航空器上人员、货物采用即到即放监管模式。
对木质包装实施预先申报、集中查验、快速放行模式,在分类鉴定基础上对入境油漆等危化品实施“监督抽查、验证监管”。对企业自用相关生产设备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对用于飞机的零部件等专用件,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相关产业发展
支持船舶和海工装备修造业转型升级,对修造船所用船舶配件实施直通放行,优化入境修理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共同治理。
支持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对特定产品给予免予提供卫生证书的便利,深化出口水产品监管模式改革,简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渔船国外注册工作程序。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支持将杭州综试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和经验平移至浙江自贸区。
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实施绿色石化、中澳现代产业园等重大项目“一企一策”帮扶举措。帮扶舟山口岸获批进口水果、屠宰肉牛等指定口岸资质,丰富口岸功能。
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
深化浙甬两检合作机制,重点实现在外籍船舶港间移泊、大宗商品监管、外籍船舶服务业、实验室检测等领域的监管互认、资源共享,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推进“一带一路”、义甬舟大通道战略落实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海沿江相关检验检疫机构合作,探索大宗商品两港分卸检验检疫监管协作机制。支持义甬舟大通道建设,对经由义甬舟大通道进出口的货物探索更加便捷的直通放行机制。
支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业务发展
助推综合保税区空港分区建设。帮扶综保区申报建设肉类指定口岸以及在综保区配套码头增设进境集装箱粮食指定口岸。对保税展示交易和保税租赁货物试行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制度。
探索与境外相关机构的通关合作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
加强与各相关方面的协作配合
密切与自贸区管委会的协作,积极配合管委会有关工作的落实,形成合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加快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强化内部协调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注重规划与试点推广的协调互动,在守住安全底线和提供最大便利化基础上,大胆有序推进自贸区检验检疫监管改革。
强化法治保障措施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制度创新,及时提炼自贸区内探索较为成功的创新经验,在浙检系统乃至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浙江检验检疫局从创新检验检疫机制、提升贸易便利自由化、针对性支持自贸区重点项目、推进自贸区与重大战略深度融合、加强与口岸监管和市场监管部门5个方面大力支持自贸区建设;舟山市政府从提供机制创新保障、支持检验检疫机构建设、支持检验检疫机构争取人员编制和资金保障、推进舟山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协调口岸监管部门与政府部门“三互”5个方面大力支持检验检疫履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