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退运货物
一、定义及代码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 4561” ,简称“退运货物”。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适用以下监管方式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10
0130
一般贸易
易货贸易
3039
3339
3410
3422
3511
3612
4019
4039
9739
货样广告品B
其他进出口免费
承包工程进口
对外承包出口
无偿援助
捐赠物资
边境小额
对台小额
其他贸易
0139
1523
旅游购物商品
租赁贸易
1616
2025
2225
寄售代销
外商投资企业
设备物品
1831
3010
外汇免税商品
货样广告品A
(二)本监管方式不适用:
1.货物进境后、放行结关前退运的货物,其监管方式为“直接退运”(4500)。
2.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退运,其监管方式为“来料料件退换”(0300)、“进料料件退换”(0700)、“来料成品退换”(4400)、“进料成品退换”(4600)。
3.加工贸易设备退运,其监管方式为“加工设备退运”(0466)。
4.“租赁不满一年”(1500)、“免税品”(1741)退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5.出口加工区进口设备退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区内设备退运”(5361)。
6.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