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退运货物

一、定义及代码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 4561” ,简称“退运货物”。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适用以下监管方式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10 

0130 

一般贸易

易货贸易 

3039 

3339

3410

3422

3511

3612

4019

4039

9739 

货样广告品B

其他进出口免费

承包工程进口

对外承包出口

无偿援助

捐赠物资

边境小额

对台小额

其他贸易

0139 

1523 

旅游购物商品 

租赁贸易

 

 

1616

2025

2225

寄售代销

外商投资企业

设备物品

 

 

1831

3010

外汇免税商品 

货样广告品A 

 

 

 

 

(二)本监管方式不适用:

1.货物进境后、放行结关前退运的货物,其监管方式为“直接退运”(4500)。

2.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退运,其监管方式为“来料料件退换”(0300)、“进料料件退换”(0700)、“来料成品退换”(4400)、“进料成品退换”(4600)。

3.加工贸易设备退运,其监管方式为“加工设备退运”(0466)。

4.“租赁不满一年”(1500)、“免税品”(1741)退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5.出口加工区进口设备退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区内设备退运”(5361)。

6.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