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暂时进出境货物

一、定义及代码

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2600'’,简称“暂时进出货物”。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2.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3.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在本款第1至第3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5.货样;

6.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7.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lO.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其用品;

11.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二)以下情况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1.进出境展览品,监管方式为“展览品”(2700);

2.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其监管方式为“陈列样品”(2939);

3.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其监管方式为“对外承包出口”(3422):

4.进出境修理物品,其监管方式为“修理物品”(1300);

5.租赁贸易进出口货物,其监管方式为“租期不满一年”(1500)、“租期一年及以上”(1523);

6.企业使用旧钢瓶容器进口燃料、物料,按进口燃料、物料的监管方式申报,报关单“包装种类”栏目填报“旧钢瓶”,旧钢瓶容器凭《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旧钢瓶复运出境时监管方式填报“其他”(9900);

7.从境外暂时进境的货物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不属于复运出境;

8.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境集装箱;

9.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驻华机构或者人员暂时进出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