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外国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
一、定义及代码
外国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是指境外(地区)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地区)法人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为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进出境的物品。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2439”,简称“常驻机构公用”。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常驻机构进境自用且数量合理的办公用机器设备、家具、文具、机动车辆等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境的公用物品。
(二)本监管方式适用的机构:
1.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机构。
2.外国民间经济贸易团体常驻机构。
3.外国常驻新闻机构。
4.其他外国常驻机构。
5.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经营的企业常驻机构。
(三)下列监管业务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1.外国驻中国使馆、领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以及其他与中国政府签有协议的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进出境物品填报《外国使领馆公私用物品进出境申报单》。
2.外国人员子女学校进出境物品,其监管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3.常驻机构人员进境自用的汽车,其监管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4.外国驻华使、领馆在我国内购运出境的货物,其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5.暂时进出境的公用物品,其监管方式为“暂时进出口”(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