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代销贸易--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寄售代销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寄售代销贸易是指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代销人,由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所得货款扣除代销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按协议规定方式将余款付给寄售人的交易形式。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关系,代销人对货物没有所有权。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1616”,简称“寄售代销”。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寄售代销贸易进出口的货物及进口寄售货物的增发部分。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一)经营寄售代销业务的企业,接受国外免费提供的样品,其监管方式应为“货样广告品B”(3039);

(二)委托我驻港澳机构代销的鲜活商品,其监管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