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准的航空公司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经核准的航空公司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

一、定义及代码

经核准的航空公司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民航总局确认的营运国际和港澳航线的国内航空公司进口的维修用航空器材。

本征免性质代码:888,简称:航材减免。

二、适用范围

(一)本征免性质仅限经国务院批准,由民航总局确认的营运国际和港澳航线的国内航空公司。

(二)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限于用于维修飞机机载设备及其零部件所进口的航空器材,以及维修飞机所必需的消耗材料,包括:

1.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附件。

2.辅助动力装置(APU)及其零部件、附件。

3.起落架及其零部件、附件。

4.其他飞机零部件、附件。

5.维修飞机所必需的润滑油、油漆。

6.上述设备、装置和附件送境外维修时所更换的零部件及附件。

进口维修用的飞机驾驶舱内的设备及其零部件,以及固定安装在飞机上且为飞行和载客、载货运输所必须的设备及其零部件(例如,飞机上的液晶显示屏、机上用照明灯具、飞机轮胎等),属于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

但移动式餐车等非固定安装在飞机上的物品不属于减税商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