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海洋、陆上石油(--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开采海洋、陆上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

一、定义及代码

开采海洋、陆上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指在我国海洋或陆上特定地区进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作业所需进口的设备、仪器、零附件和专用工具。

海洋指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

陆上特定地区指我国领土内的沙漠、戈壁荒�h和中外合作开采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

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的征免.性质代码:606,简称:海洋石油。

开采陆上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的征免.性质代码:608,简称:陆上石油。

二、适用范围

开采海洋、陆上石油(天然气)所需进口物资的免税政策执行期限为“十一五”期间。

具体免税范围限于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上述物资应符合《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或《开采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