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

一、定义及代码

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是指经营企业付汇进口的进料加工所需的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以及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复出口的成品。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503”,简称“进料加工”。

二、适用范围

(一)本征免性质仅限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用于加工复出口成品所需的料件,以及经加工后复出口的成品。

(二)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的,按规定不予保税备案的消耗性物料,不适用本征免性质。征免性质为“照章征税”(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