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一、定义及代码

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是指与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境外企业,以免费即不需经营企业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方式,向经营企业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设备。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501”,简称“加工设备”。

二、适用范围

(一)本征免性质仅适用于加工贸易项下境外企业免费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二)本征免性质不适用按暂时进出口货物监管(监管方式:“暂时进出口”、代码“ 2600” )的加工贸易生产所需的不作价设备(限模具、单台设备),征免性质为“法定减免”(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