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销远洋船用设备及关键部件--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内销远洋船用设备及关键部件
一、定义及代码
内销远洋船用设备及关键部件是指为建造内销远洋船所需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关键设备及部件。
征免性质代码为“421”,简称“内销设备”。
二、适用范围
(一)本征免性质仅适用于“十一五”期间( 2006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经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审定,为建造内销远洋船所需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关键部件及设备。
内销远洋船舶是指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和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委托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包括造船企业和配套造船企业)建造的远洋船舶。
(二)本征免性质不适用于远洋渔业企业、国内船舶及船用设备制造企业在国内订造、改造远洋渔船所需进口的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征免性质代码为“ 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