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船舶及设备部件--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远洋船舶及设备部件

一、定义及代码

远洋船舶及设备部件是指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期间(以下简称“十一五”期间)在国内订造、改造远洋渔船进口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进口少量带有入渔配额的二手远洋渔船以及进口国内不能建造的特种渔船,实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420”,简称“远洋船舶”。

二、适用范围

(一)本征免性质仅适用于“十一五”期间( 2006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经农业部批准的在国内订造、改造远洋渔船所需进口的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国内尚不能建造的特种渔船及少量带有入渔配额的二手远洋渔船。

(二)本征免性质不适用于“十一五”期间为建造内销远洋船所需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关键设备及部件,征免性质代码为“ 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