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特殊政策地区进行出口货物--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其他执行特殊政策地区进行出口货物

一、定义及代码

其他执行特殊政策地区进出口货物指除保税区外单独实施特殊税收政策地区进出口的货物。

本征免性质代码“399”,简称“其他地区”。

二、适用范围

 (一)本征免性质仅限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口的基建、生产和管理设备、物资,区内出口货物,以及从境内区外进入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包括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基建物资或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

(二)本征免性质不适用:

 1.特殊区域内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仓储货物、转口货物和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税收政策进口的设备等。

 2.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征免性质代码“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