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
一、定义及代码
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对我国无偿赠送及我关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的物资,或我国对国外无偿援助或赠送的物资。
本征免性质代码:201,简称:无偿援助。
二、适用范用
(一)本征免性质所称外国政府是指外国国家的中央政府;国际组织是指联合国各专门机构,以及长期与我国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国际组织;国际条约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缔结协定或协议以及参加的国际条约。
(二)免税范围
1.根据中国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协定或协议,由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直接无偿赠送的物资,或由其提供无偿赠款,由我国受赠单位按照协定或协议规定用途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2.外国地方政府或民间组织受外国政府委托无偿赠送的物资。
3.国际组织成员受国际组织委托无偿赠送的物资。
4.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免税进口的物资。
(三)外国民间团体、企业、友好人士和华侨、香港居民、台湾、澳门同胞及外籍华人无偿向我境内受灾地区捐赠的直接用于救灾的物资(征免性质代码“ 801” ),境外捐赠人无偿向我国境内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进口物资(征免性质代码“ 802” )不适用本征免性质。